公司只配股票、沒有匯一元現金,隔年卻出現股利所得,甚至收到健保署繳款單:股票股利要繳稅嗎?答案不是看銀行帳戶有沒有入金,而是先看新股來自盈餘,還是來自哪一種資本公積。本文以台灣境內居住的自然人、持有台灣公司股票為範圍,規則核對日為 2026 年 8 月 31 日。
先抓住一條主線:公司配股的法律來源,決定取得年度有沒有所得;確認是股利所得後,才輪到綜所稅選項與二代健保。除權後的參考價、券商 App 顯示的平均成本,又是另一套紀錄,不能倒過來決定稅務性質。
先說結論:股票股利要繳稅嗎?先看三個來源
- 盈餘轉增資:取得的新股有財產價值,對境內居住個人屬股利所得;即使只有股票、沒有現金,仍要按公司申報的股利資料處理。
- 具股東出資額性質的資本公積:例如普通股發行溢價形成、屬股東投入的資本公積,最新國稅局說明把它視為返還資本,取得年度不列所得。
- 其他非股東投入型資本公積:2026 年 8 月 26 日中區國稅局新聞稿把受贈、庫藏股交易溢價等列為股利所得;但財政部仍上線的舊函釋與 2026 年 4 月更新 FAQ 仍廣泛寫成資本公積轉增資免計所得。這一支目前不能靠名稱自行判斷,必須拿公司來源表與股利憑單向公司或國稅局取得書面確認。
前兩支的方向明確;第三支有官方資料衝突。最新立場可見中區國稅局 2026 年 8 月 26 日說明,相反文字仍留在財政部 1994 年函釋及2026 年 4 月更新的稅務 FAQ。本文會把可確定與待確認的部分分開,不把新聞稿和舊函釋硬湊成同一答案。

一筆配股,實際上有五個角色在傳資料
公司與股務代理:決定來源、申報所得與健保費
公司先決議用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並決定基準日、配發率與不足一股的處理。對投資人而言,最重要的不是公告只寫「配股」,而是決議或股務通知有沒有拆出盈餘、免稅資本公積、應稅資本公積。公司是股利資料的申報端;依法,所屬公司負責人是補充保費的扣費義務人,在給付時扣取,成功扣取者通常在給付日的次月底前繳給健保署。券商通常不是所得性質的判定者。
集保與券商:把股數入帳,但畫面成本不是稅單
集保或券商會顯示新股入帳、股數與事件日期。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的股利通知欄位可分列盈餘、免稅資本公積、應稅資本公積、股數與補充保費,這些欄位比單看庫存頁可靠;不過欄位資料由發行公司或股務機構提供,適合對帳,不是集保對稅務性質的獨立裁定。券商為了呈現未實現損益,可能把原始投入攤到更多股數;那是投資績效畫面,不能直接替代個人稅務成本。
國稅局與健保署:各自使用不同門檻與資料流
國稅局處理的是取得年度的股利所得與之後可能發生的證券交易所得;健保署處理的是已被認定為股利所得的補充保費。兩者相關,但不是同一張帳。只有在來源先被確認為所得稅法第 14 條的股利所得後,才往 2.11% 與單次門檻走。
股票股利要繳稅嗎?三個金額案例拆開算
案例 A:盈餘配股 NT$100,000
假設公司股利資料記載盈餘轉增資股票股利 NT$100,000。這 10 萬元進入居住者個人的股利所得。若申報戶選擇股利併入綜合所得,這筆股利可計算的抵減額為 100,000 × 8.5%=8,500 元;8.5% 是抵減額,不是固定稅率,也不是保證退款。若申報戶選擇股利分開計稅,這筆的計算為 100,000 × 28%=28,000 元。
兩種方法要以申報戶的全部合格股利一起選,不能只挑這一筆用 8.5%、另一筆用 28%。併入法的抵減額每一申報戶最高 NT$80,000;完整規則在所得稅法第 15 條。若這 10 萬元也是一般被保險人的同次股利費基,補充保費為 100,000 × 2.11%=2,110 元。
案例 B:股東投入型資本公積配股 NT$100,000
假設來源文件明確證明全部來自普通股發行溢價等股東投入性質資本公積。依最新國稅局說明,這是返還資本,取得年度所得為 0,也沒有 8.5% 股利抵減額。因為它不是第 14 條股利所得,本文依所得分類與健保署股利費基規則推論:不進入股利補充保費費基。這個結論只適用於來源已證明的股東投入型分支,不能延伸到所有名為「資本公積」的配股。
案例 C:總股利 NT$100,000,但現金只有 NT$1,450
健保署 115.01 版補充保費手冊的案例 8,總股利 10 萬元時應計補充保費 2,110 元,現金股利只有 1,450 元,差額為 660 元。公司申報實際已扣金額後,健保署在次年向股東補收差額。這正是「股票已入帳、現金不夠扣,之後才收到繳款單」的典型路徑;可直接核對健保署 115.01 補充保費手冊。

資本公積配股課稅:為什麼不能只找「免稅」兩個字?
公司法能配,不等於所得稅一定免
公司法第 241 條處理公司可不可以把法定盈餘公積或特定資本公積發給股東;所得稅法處理股東收到後是所得還是返還資本。兩個問題不能互相替代。帳上同叫資本公積,來源可能是普通股發行溢價,也可能是公司受贈、庫藏股交易溢價、特別股贖回差額、失效認股權證餘額或沒收逾期股款。
2026 最新新聞稿與舊官方 FAQ 的衝突怎麼處理?
2026 年 8 月 26 日中區國稅局把上述非股東投入來源的配股列為取得年度股利所得;但財政部舊函釋與仍在線的全國稅務 FAQ 沒有做同樣區分。更麻煩的是,本文查到的2012 年正式財政部令雖有類似來源分類,文字明確針對的是資本公積發放現金,不能直接拿來填補股票配股的法規銜接。
因此,若通知寫「應稅資本公積」、庫藏股交易溢價或混合來源,安全做法不是自行選對自己有利的官方頁,而是把下列資料一次交給公司股務與轄區國稅局: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資本公積來源明細、股利憑單/所得查詢資料、配股股數與金額,並詢問三個明確問題:取得年度是否為股利所得?憑單使用什麼所得代碼與金額?可否適用現行 8.5%/28% 股利課稅選項?有書面答案後,再判斷補充保費。
可立即使用的判斷:盈餘配股屬股利所得;已證明為股東投入型資本公積配股,取得年度不是所得。其他資本公積若遇到新舊官方資料衝突,先停在「待確認」,不要擅自跨到稅額與健保費。
綜所稅怎麼報:8.5% 抵減與 28% 分開計稅
8.5% 是可抵減額,不是股票股利稅率
台灣境內居住個人取得符合規定的國內公司股利,可把全戶股利併入綜合所得,再按股利金額 8.5% 計算抵減額,每一申報戶上限 8 萬元。若抵減後有餘額,依法可能退還,但仍須完成申報;不能把 8.5% 直接當成公司已替你繳的固定稅。
28% 是全戶股利池的另一種計算方法
另一選項是把全戶符合規定的股利及盈餘合計,按 28% 分開計稅,再與其他綜所稅相加。邊際稅率高、股利金額大的家庭不一定總是選同一方法;應把全戶股利、其他所得、扣除額與抵減上限一起試算。第三類爭議資本公積是否進入這個股利池,現有官方資料沒有清楚銜接,不能只因公司使用「股票股利」四字就自行套用。
所得查不到,先找公司,不要自己用市價補數字
境內居住者的國內股利通常不預扣所得稅,公司會申報股利憑單資料;實體憑單在符合條件時可能不主動寄送,但股東可以請公司提供。若報稅查詢資料、股務通知與實際股數不一致,先請公司確認來源、所得代碼與申報金額。不要拿除權日市價或券商損益頁自行生成一個「股利所得」。
股票股利二代健保:2.11%、2 萬門檻與無現金追繳
一般投資人的公式:達 2 萬就按全額算
對一般被保險人,股利補充保費按人、按次計算,不和配偶子女合併,也不做全年結算。2026 年現行費率為 2.11%;單次股利未達 NT$20,000 不計,剛好達 NT$20,000 就以全額計算,不是只收超過 2 萬的部分。單次費基最高 NT$10,000,000,因此一般公式是:
一般被保險人未達 NT$20,000:補充保費=0;達 NT$20,000:補充保費=min(同次股利費基,NT$10,000,000)× 2.11%。法定免扣身分另依下文判斷。
例如同一基準日股票股利面額 NT$15,000、現金股利 NT$5,000,合計剛好 NT$20,000,補充保費是 422 元。規則與費基可核對健保署補充保費計收範圍。對有面額股票,健保署股票股利 FAQ的計算原則是按面額,不按除權市價;但台灣公司可有非 NT$10 面額或無面額股,遇到這類公司要用發行人申報的股利金額確認,不能一律拿股數乘 10。
同一基準日合併,不同基準日分次
股票與現金股利若是同一基準日,健保規則視為同一次給付,合併判斷 2 萬門檻與費基;現金足夠時,公司從現金股利扣取。若基準日不同,原則上分次計算。這就是為什麼只看某一筆現金入帳,可能無法重建健保署使用的總額。
完全沒現金或現金不夠,次年由健保署補收
沒有現金股利,或現金不足以扣完時,公司要通知股東,並在次年 1 月 31 日前把給付額與實際扣取額造冊送健保署,再由健保署次年向股東退補。官方行政作業原則上會在次年 8 月底前開出年度補收單,但這不是固定保證日。依扣繳辦法第 7 條第 3 項或第 5 項應補繳的單次金額未達 100 元,法規用語是「得免予補繳」,不是投資人可以自行忽略帳單。
一般 2 萬門檻也有身分例外
第五類低收入戶被保險人屬全額免扣;辦法列舉的部分中低收入或法定弱勢身分,則是在單次股利未達公告最低工資時免扣。2026 年月最低工資為 NT$29,500,因此「未達」不包含剛好 29,500,且受領前要有有效資格證明。另一方面,若你是發股公司的雇主或自營業主,計算會扣除同公司已列入投保金額的部分;一般受僱員工或單純投資人不能套用。這些例外要依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逐項核對。

2026 真實除權例:1,000 股變 1,050 股,不等於多賺 5%
中保科(9917)2026 年股東會資料記載,以 2025 年盈餘轉增資,每 1,000 股配 50 股、每股面額 10 元。假設投資人原持有 1,000 股,配股後會有 1,050 股;公司表示的股票股利金額是 50 × 10=500 元。這 500 元是盈餘配股的取得年度股利所得,但若只看這次給付且沒有其他同次股利,金額低於一般補充保費 2 萬門檻。
2026 年 8 月 31 日除權資料的前收盤價為 111 元、無償配股率 0.05,簡化後除權參考價為 111 ÷ 1.05=105.714285… 元。用未截位數字計算,1,050 × 105.714285…=111,000 元;表列 105.71 元是顯示位數後的參考價。參考價是維持價值連續的計算起點,不是保證開盤價,也不是投資人當天「被扣掉」的現金。
這個例子可用中保科 115 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與臺灣證券交易所除權資料重算。若想進一步理解公司行動如何改變股數,可搭配 AlphaLab 的公司行動判讀指南;那篇談的是美股文件,概念可對照,但不能拿美國稅務規則套台股。
除權後成本怎麼算?先把三種「成本」分開
經濟平均成本:原始現金投入攤到更多股
假設原本用總成本 C 買進 1,000 股,免費配到 50 股後,原始現金投入仍是 C;純粹用來看績效的平均投入可寫成 C ÷ 1,050。這能解釋券商畫面為何調整每股平均成本,但不能單獨證明報稅成本。
稅務成本:只在特定出售情境下才會用到
9917 這類上市股票,不屬《個人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查核辦法》第 2、3 條所稱應計入基本所得額的未上市、未上櫃、非興櫃股票;因此不能把後述成本規則直接套到 9917。對會進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的未上市、未上櫃、非興櫃股票,現行查核辦法明列:盈餘轉增資新股成本按面額,資本公積轉增資新股成本為 0,並按規定辨認或加權平均。
這裡又碰到一個必須保留的缺口:2026 最新新聞稿認為部分非股東投入型資本公積配股在取得年度已課所得,但未上市股票成本規則仍概括寫資本公積轉增資成本為 0,沒有說明是否調整;無面額股如何套用「按面額」也找不到清楚銜接。真實案件若同時涉及這兩點,應取得國稅局書面答覆,不要自行創造一個墊高成本。
券商成本:是畫面欄位,不是來源證明
券商 App 可能依系統邏輯重算庫存均價;集保證明股數入帳,卻不等於替你確認個人稅務成本。應把原始買進成交紀錄、公司決議、股利憑單、新股入帳、日後賣出價、手續費與證交稅分開保存。跨境股票成本又是不同制度,可另看美股成本基礎指南,不要把美股 1099 類文件移植到台灣配股。
別混在一起:配股、分割、ETF、員工股票與美股股息
- 股票面額變更/股票分割:實收資本不因事件本身增加,股數按「變更前面額 ÷ 變更後面額」換算;這不是盈餘或資本公積配股。
- 現金增資:股東若選擇認購,須支付認購價;未認購者可依公告失權,非員工保留的新股認購權原則上可轉讓。這是買進新股,不是免費取得的股票股利。
- 員工分紅、限制型股票或員工認股:因員工身分取得,可能走薪資或獎酬規則;可看RSU/ESPP 台灣稅務指南。
- ETF 收益分配:ETF 的收益平準金、已實現資本利得與股利所得代碼不是公司盈餘配股;請改看ETF 配息與二代健保及主動式 ETF 配息拆解。
- 借券期間的權益補償:可能是權益補償而非原股利,另見借券股利稅務。
- 美股現金股息:美國預扣與台灣海外所得是另一條路徑,可對照美股股息預扣稅指南。
四份文件核對清單:配股、所得、成本與繳款單
第一層:先鎖定公司行動與來源
- 公司決議或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盈餘或資本公積、資本公積細項。
- 基準日與配發率:每千股配多少新股,是否有同基準日現金股利。
- 面額、無面額或面額變更資訊:避免固定用每股 10 元。
- 不足一股的畸零股處理(不是市場零股):現金代替不足一股,不要誤列為普通現金股利;市場零股仍是完整股數,照樣參與權利分派。
第二層:再對股利資料與實際入帳
- 集保或股務通知:盈餘、免稅資本公積、應稅資本公積各是多少。
- 股利憑單/所得查詢:所得代碼、應發金額是否和來源一致。
- 券商入帳:新增股數與日期是否相符;畫面平均成本只作對帳提示。
- 補充保費:同次費基、2.11%、已扣金額與短繳差額是否能重算。
第三層:錯了要找對更正入口
所得來源或憑單錯誤,先請公司股務更正申報,再核對國稅局查詢資料。健保繳款單的股利金額、資格或已扣金額有誤,可使用健保署的股利所得、利息所得補充保費繳款單更正申請書,附上所得證明、已扣證明與身分資格文件,向所轄分區辦理。若不服的是健保署核定本身,應從核定文件送達次日起 60 日內依全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申請爭議審議;更正申請與爭議審議是不同程序,不要把前者當成延長這個 60 日期限。所得資料與健保資料也來自不同系統,不要只改其中一邊。

五個常見誤解,會讓稅與健保越算越亂
- 「沒現金就沒所得」:錯。盈餘配股本身有財產價值,取得年度仍可能是股利所得。
- 「資本公積一定免稅」:不安全。先分股東投入與其他來源;後者目前還有新舊官方資料衝突。
- 「2 萬以上只收超過的部分」:錯。一般投資人同次達 2 萬後以全額為費基。
- 「券商均價就是報稅成本」:錯。績效畫面、經濟投入與法定成本是三件事。
- 「除權參考價下降就是被扣稅」:錯。參考價先反映股數與權益的理論調整,所得稅和補充保費另算。
常見問題
股票股利沒有拿到現金,為什麼還要繳稅?
因為所得不只限於現金。盈餘轉增資讓股東取得有財產價值的新股,取得年度按公司申報金額列為股利所得。現金是否入帳,只影響你有沒有現金支付稅費,不改變盈餘配股的所得性質。
資本公積配股一定免稅嗎?
不能這樣說。股東投入性質的資本公積配股,最新國稅局說明屬返還資本;其他來源的資本公積,2026 最新新聞稿與仍上線的舊官方資料互相衝突。遇到應稅資本公積或混合來源,要以決議、來源表與憑單向公司/國稅局取得書面確認。
股票股利二代健保沒現金怎麼扣?
公司會申報給付額與實際扣取額;完全沒現金或現金不夠時,健保署在次年向股東補收未扣足部分。先核對同一基準日的股票與現金股利總額,再核對已扣與短繳。
剛好 NT$20,000 要繳 2.11% 嗎?
一般被保險人要。規則是單次「達」2 萬元,剛好 2 萬即以全額計算,結果為 422 元;不是只對超過 2 萬的 0 元收費。法定身分例外另行判斷。
股票股利按市價、面額還是股數算健保?
健保署 Q&A 的一般原則是按股票面額,不按除權日市價。傳統每股面額 10 元的公司可用新股數乘 10 作示例;非 10 元面額或無面額公司,應核對發行人實際申報的股利金額,不要硬套。
股票與現金股利分開入帳,健保也分開算嗎?
不一定。關鍵是基準日:同一基準日視為同一次給付並合併計費,不同基準日原則上分次。入帳畫面拆成兩列,不代表法律上必然是兩次。
股利憑單沒有寄來,就不用報嗎?
不是。實體憑單可能依法省略寄送,但公司仍有申報義務,股東也可以要求提供。報稅查詢若漏列或金額不合,應拿來源通知與入帳資料請公司確認。
配股後券商平均成本下降,可以直接拿來報稅嗎?
不能直接等同。券商平均成本常用來呈現持倉績效;法定成本要看證券種類、配股來源與出售規則。特別是未上市股票,盈餘轉增資與資本公積轉增資有明文不同成本;資料衝突或無面額股要另行確認。
股票分割也算股票股利嗎?
不是。股票分割或面額變更通常是在實收資本不變下改變股數與每股面額;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則增加實收資本。兩者通知名稱、來源與稅務事件都不同。
員工拿到公司股票,也能套本文規則嗎?
不能直接套。因員工身分取得的分紅、限制型股票、認股權或庫藏股轉讓,可能是薪資所得,計價日也不同。先看取得原因,而不是只看帳戶多了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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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配股通知後,照這五步完成判讀
- 辨認事件: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面額變更、現金增資或員工股票。
- 拆來源:取得公司決議與股務/集保通知,分清盈餘、股東投入型與其他資本公積。
- 算所得:盈餘配股按憑單金額;股東投入型為返還資本;爭議資本公積先取得書面答覆。
- 算健保:只對已確認的股利所得,按同一基準日合併,檢查 2 萬門檻、2.11%、已扣與短繳。
- 留三本帳:分開保存經濟投入、券商顯示與法定稅務成本,直到日後出售與申報完成。
這套順序能回答真正重要的問題:不是「股票變多了多少」,而是這些新股從哪裡來、哪一年度形成什麼所得、誰申報了什麼金額,以及現金不夠時費用會沿哪一條路徑回來。






